
导读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规定,同一车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规定。然而,现实中却有车主换完轮胎发现,自己左右两侧轮胎的花纹不一致且非原厂件。而这样的问题,还恰恰发生在多数车主更愿意选择信任的4S店里。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4S店被判退一赔三。
车辆被4S店擅自更换非原厂轮胎
北京一车主陈先生在车辆维修使用5年后才得知,4S店为他的车更换的轮胎左右不一致且非原厂件,有安全隐患。
2020年,陈先生驾车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随后,他将车送到4S店。维修技师表示车辆多处需要维修,包括雷达、方向盘、轮胎等。
维修完结账时陈先生拿到3份结算单,列明维修项目共计47项,花费5.2万余元,其中包括更换一个左后轮胎,价格为1127元。出于对专业4S店的信任,陈先生在提车时并未详细检查车辆情况,签字后走人。

资料图来源网络,与本案无关
2025年,陈先生给车辆做例行年检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车辆后轴轮胎左右花纹不一致,导致年检没有通过。陈先生回忆近期并未更换过轮胎,上次更换轮胎就是多年前那次事故大修,于是他找出4S店记录照片等证据比对,确认是4S店维修技师操作有误。
陈先生称,非原厂轮胎和原厂轮胎一个价,所以他当初没注意原厂轮胎被换成了非原厂轮胎。4S店在未告知顾客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了非原厂轮胎,而且改变了轮胎的原本型号和花纹,增加了行车安全隐患,陈先生认为,4S店未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于是他找到4S店要求更换原厂轮胎并保证左右轮胎花纹一致,却遭到了拒绝。
与4S店沟通未果的情况下,陈先生将对方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4S店退一赔三。
4S店未如实告知风险被判退一赔三
庭审中,被告某4S店代理人辩称,修车时因为没有原厂轮胎,维修技师已经告知陈先生。由于陈先生着急用车,所以同意更换非原厂轮胎。日常工作中4S店知晓同一轴上的两个轮胎应该是一样的,花纹一样会更加安全,但客户要求更换其他轮胎或者客户有其他要求就会按照客户的要求做。4S店在更换轮胎时已经口头告知陈先生轮胎与原厂不一致。提车时陈先生签字的结算单上明确写着轮胎“非原厂”,陈先生已经签字,表示认可。
法院查明,4S店提交的三份结算单中,前两份结算单上均载明轮胎类型为“原厂件”,仅最后一份结算单载明轮胎类型为“非原厂件”。2020年4月29日出具的结算单中,所列表二工时费项目29项、表三材料清单项目18项。法官认为,在列明多个维修项目的情况下,针对其中一项维修事项的变动,4S店应当对陈先生进行重点提示,而现有结算单上并无对轮胎类型变化的明显标注或重点提示。
法院审理认为,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及维修机构,知晓同一轴上的两个轮胎花纹一样会更加安全,且应当知道国家标准对同轴轮胎花纹一致的强制性规定,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轮胎花纹不一致可能导致的驾驶和年检风险向陈先生告知。
4S店虽辩称其在维修过程中一定会口头给出建议,但未提交证据予以佐证,对4S店的相关答辩意见不予认可。
基于在案证据,法院认定4S店的相关行为构成对陈先生的欺诈。法院据此依法判决4S店向陈先生退还轮胎费用1127元并赔偿3381元,陈先生将非原厂轮胎退还给4S店。
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未上诉,陈先生已经拿到了退赔款。
4S店更换轮胎不匹配导致车辆跑偏
无独有偶,据新黄河报道,近日广州车主宋先生也反映,自己在东风日产4S店更换的汽车轮胎不仅品牌与原车不符,花纹也存在差异,导致车辆出现跑偏问题,原本简单的换胎服务,如今却让他陷入了维权困境。
据宋先生回忆,2020年9月,他购买了一辆第七代天籁轿车。同年12月,车辆右前轮胎在行驶中损坏,考虑到4S店的售后保障和专业技术,他第一时间将车送回购车门店更换轮胎,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更换了原厂轮胎,价格为565元,工时费90元。

然而,近期宋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却发现,车辆出现明显的跑偏,他一开始以为是轮胎气压不足导致的,后来去维修店检测才发现,问题出在几年前更换的右前轮胎上。
宋先生表示,维修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车辆右前轮胎的品牌、花纹,与其他3条原厂轮胎完全不一致,而这种同轴轮胎花纹不符的情况,正是导致车辆跑偏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宋先生车辆的另外3条轮胎均为原车出厂时配备的品牌,而更换的右前轮胎则是另一品牌,且花纹纹路、磨损等级与原厂轮胎存在明显差异。
宋先生认为,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理应知晓轮胎更换的行业规范和安全标准,却未履行告知的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今年2月底,他曾向该店售后负责人进行过投诉,店方仅表示可以对不一致轮胎进行更换。对此方案,宋先生表示不认可。
车辆维修、配件更换时务必注意
在专业化服务消费场景中,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常常存在明显的“知识差”和“信息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明确规定,同一车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规定,这是保障车辆行驶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也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同时需履行完整的告知义务,向消费者说明配件的品牌、规格、质量等关键信息。
轮胎作为车辆的核心安全部件,品牌、花纹不一致会直接影响车辆的抓地力、制动性能和行驶稳定性,不仅容易导致车辆跑偏、轮胎磨损不均,还可能在雨天、急转弯等复杂路况下增加侧滑风险,同时也会影响车辆年检。4S店作为品牌授权的专业机构,相较于普通维修店,更应恪守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和质量保障责任,不能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和信息不对称,擅自更换不符配件。

目前宋先生已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4S店能够更换与原车匹配的原厂轮胎,并进行相应赔偿。
针对此类纠纷,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刘铮律师提醒消费者,在前往4S店或维修机构进行车辆维修、配件更换时,务必注意三点:
一是明确要求查看配件的品牌、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确认与原车适配后再签字确认;
二是妥善保管维修合同、结算清单、配件凭证等相关资料,为后续维权留存证据;
三是若发现维修机构存在擅自更换配件、未履行告知义务等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证实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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